2月1日,市公安公交分局治安大队朱春来一行专程到公交集团对姚伟、李方毅合力救火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奖励,并对他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表示赞扬。
据悉,2022年11月10日上午7时06分,B12线公交车驾驶员途经港城大道市开发区朝阳街道附近,发现前方路边有一团冒着黑烟的火光,一辆满载液化气罐的机动三轮车发生事故侧翻在路上,整个三轮车都被大火包围。姚伟立即将公交车停在安全位置,拿起车上灭火器朝着着火方向冲去。这时,BIK线驾驶员李方毅也发现了火情,赶紧将公交车停在路边也参与到扑救的行动中。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,仅仅一分钟左右,就将大火扑灭。因扑救及时,仅三轮车驾驶员摔倒轻微擦伤,没有造成其他更大的损失。
事发后,“港城365”、“苍梧晚报”等媒体对此见义勇为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,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。公交分局对姚伟、李方毅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确认,并根据《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工作规范》有关规定,对姚伟、李方毅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。
为鼓励更多地员工加入到见义勇为行列,凝聚更大正能量,公交集团将姚伟、李方毅见义勇为事迹通过各场站的警示教育电视,在全集团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和广泛宣传。